2022年1—2月,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39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2个百分点。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乡市场均有回升。1—2月份,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4%,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1.9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7%,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2.1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市场恢复略好于城镇。
二、按消费类型分,餐饮等接触式消费加快恢复。1—2月份,全市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8%,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13.3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同比增长4.4%,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仅加快0.7个百分点。
三、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1—2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有9个商品类别增速超过10%。权重最大的汽车销售稳步增长,“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5.4%,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4.8个百分点;油价上涨推高成品油增速,“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2.5%,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加快3.3个百分点;基本生活消费类保持增长,“粮油食品类”和“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4%和4.0%,增速比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有所下降。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2021年1—2月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1—2月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