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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 2022-01-27 11:01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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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随着全市疫情防控措施得力,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政策统筹稳步推进,市场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3.84亿元,同比增长6.1%,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城镇市场销售好于乡村市场。2021年,全市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2%和5.9%,城镇市场销售增速比乡村市场高0.3个百分点。

      二、接触型餐饮消费增势持续向好。2021年,全市餐饮收入同比增长6.9%,增幅比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0.8个百分点,比商品零售增速高0.9个百分点。

      三、线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疫情对消费者购物方式和途径的影响较为明显,线上消费活跃,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2021年,全市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1.0%,两年平均增长32.0%。

      四、部分商品销售亮点纷呈。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4.7%,有10个商品类别增速超过10%。基本生活消费类保持稳定增长,“粮油食品类”和“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4.8%和14.2%,两年平均增长19.1%和14.0%;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金银珠宝类”和“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4.0%和5.5%,两年平均增长26.2%和42.5%;油价上涨推高成品油增速,受油价上涨带动以及去年疫情低基数因素,“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1.9%,两年平均增长15.5%;药品和防疫用品销售显著增加,疫情产生需求,抗病毒药品、消毒酒精、体温计等销售暴涨,“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8%,两年平均增长23.0%。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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