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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汕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2%
  • 2021-03-24 10:24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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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份,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04亿元,同比增长27.2%,比2019年1-2月份增长5.1%,两年平均增长2.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9.11亿元,同比增长28.0%,两年平均增长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6.93亿元,增长25.1%,两年平均增长2.6%。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5.83亿元,同比增长29.7%,两年平均下降8.5%;商品零售250.21亿元,增长26.9%,两年平均增长3.7%。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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