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计局
汕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区是:龙湖区23793个,占29.9%,比2018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金平区16427个,占20.6%,下降0.6个百分点;澄海区15883个,占19.9%,提高3.7个百分点。在产业活动单位[1]中,位居前三位的区是:龙湖区26043个,占30.0%;金平区18020个,占20.8%;澄海区16734个,占19.3%。
2023年末,功能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情况:汕头高新区2811个,占3.5%;汕头综保区274个,占0.3%;汕头华侨试验区1806个,占2.3%。
按地区分组、按功能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9.27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13.1%。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区是:龙湖区34.14万人,占24.5%;金平区28.51万人,占20.5%;澄海区25.65万人,占18.4%。
2023年末,功能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汕头高新区3.52万人,占2.5%;汕头综保区0.72万人,占0.5%;汕头华侨试验区1.91万人,占1.4%。
按地区分组、按功能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