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计局
汕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不含金融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5520个,从业人员20010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0%和97.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5%,零售业占56.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3.8%,零售业占46.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9.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4%;负债合计634.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8.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21.94亿元,比2018年增长63.2%(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793个,从业人员286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9 %和11.5 %(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 %,外商投资企业占0.1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9 %,外商投资企业占0.5 %(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 %;负债合计223.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8 %。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73亿元,比2018年增长62.6 %(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227个,从业人员231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8%和3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0.0%,餐饮业占70.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4.9%,餐饮业占55.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5.7%,外商投资企业占5.5%(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0%;负债合计50.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06亿元,比2018年增长105.6%(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80个,从业人员320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1.2%和130.5%(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0%,外商投资企业占5.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3.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4%;负债合计130.4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3%。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13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1%(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580个,比2018年末增长4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90个,物业管理企业84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10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0.7%、73.3%和60.2%。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353人,比2018年末增长3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976人,比2018年末下降17.2%;物业管理企业1794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43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1.8%和146.0%(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2%,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4%,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77.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33.5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7.6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6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1%、12.8%和164.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099.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4.48亿元,比2018年增长18.5%(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95个,从业人员6779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5%和52.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6.6%,商务服务业占93.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7%,商务服务业占93.3%(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9.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2.5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9.8%和10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89.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41亿元,比2018年增长136.5%(详见表4-18)。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金融业由金融系统普查登记,数据无法分劈到市级。
[3]铁路运输业由铁路部门普查登记,数据无法分劈到市级。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5]“*”表示仅有个别企业,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