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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三季度汕头经济运行简况
  • 2022-10-31 20:3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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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汕头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地见效,经济恢复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1-3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2167.23亿元,同比增长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5.29亿元,同比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46.95亿元,同比下降2.1%;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24.99亿元,同比增长2.1%。

      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比上半年加快0.9个百分点。夏粮早稻产量增长1.0%,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2.1%,水果产量增长1.6%。猪肉禽肉产量增长10.7%,其中,猪肉、禽肉产量分别增长6.1%、15.3%。

      新兴产业增势向好前三季度,全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8.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2.0%,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8.3%。规模以上工业“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中,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2%和21.9%。

      服务业持续恢复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0%和9.6%。1—8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4%,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9.8%、16.9%和6.9%。

      重点产业投资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3.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33.5%。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投资增长52.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服务业行业投资分别增长16.1%、90.1%和41.9%。“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中,新能源产业投资增长18.9%,玩具创意产业投资增长2.4%。

      消费市场继续改善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7.25亿元,同比下降0.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0.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0%、78.2%。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9.5%。

      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613.3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出口额507.0亿元,增长4.1%;进口额106.3亿元,下降1.6%。

      民生保障取得积极成效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5%,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8%。财政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前三季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4.7%。

      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26元,同比名义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88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84元,增长6.1%。

      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以更大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大健康。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暂行)>的通知》(汕工信〔2021〕319号)确定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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