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7月,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8.78亿元,同比下降0.6%,降幅比上半年收窄0.1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增长,“日用品类”和“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7.1%和2.7%;“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37.5%;“汽车类”零售额下降6.3%。
1—7月,全市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3%。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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