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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汕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7月30日至31日,汕头市召开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布置暨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单位清查工作,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汕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许茂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近几年我市市场主体增长迅猛,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时间很紧,工作量非常大,各级普查机构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倒排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单位清查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开展普查员的选聘,确保普查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提高普查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协作,开展宣传工作,将普查法制纳入宣传内容,坚持依法依规认真抓好“地毯式”清查,确保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相关业务人员、各区县统计局业务人员、各乡(镇)经济普查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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