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投资促进工作机制的创新发展,鼓励知名度较高、业绩突出的招商机构与汕头市投资促进局开展招商合作,共同加强招商宣传推介,推动优质项目落户汕头,现面向社会分别遴选招商合作机构和招商服务机构。
一、遴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招商工作组织能力、拥有丰富招商资源。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成立的商事主体。
(三)招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招商合作内容
(一)招商情报收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为汕头市收集产业发达地区有意向外拓展业务的企业信息、行业信息,提供招商目标企业发展战略及投资动态。
(二)投资项目引荐。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汕头市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介绍有投资意向的优质项目,或策划招商项目,协调与目标对象之间的接洽以及项目沟通与谈判等。
(三)招商活动对接。利用自身资源,帮助汕头市投资促进局开展招商引资或项目对接活动,包括策划招商宣传、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对接会等。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招商机构报名表》;
2.招商合作机构情况简介;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前一年度承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举办的投资推介、项目对接活动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5.近两年在国内各城市主办招商活动的情况,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或活动邀请函、活动策划方案、活动嘉宾名单(包含姓名、职务、国籍、公司全称、公司所在地信息)、媒体报道或互联网公开信息;
6.近两年为汕头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引进产业招商项目情况,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方对招商引荐身份的确认书、引进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
7.合法性保证书;
8.其他资料,如有关政府部门与招商合作机构签订的招商服务协议或委托招商合作机构引进具体项目的协议、相关资质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洽谈)照片等。
上述应提供的材料纸质版均须由报名的招商合作机构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成册。
现场报名地址:汕头市投资促进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754-88072237
报名邮箱:sttzcj@126.com
四、选聘流程
(一)汕头市投资促进局对报名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在与各报名机构交流、考察的基础上,汕头市投资促进局分别形成第一批拟选定的招商合作机构和招商服务机构名单;其余报名的机构作为备选名单,支持其参加下一批招商机构遴选。
(二)拟选定招商合作机构和招商服务机构名单统一在汕头市投资促进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选定的招商合作机构和招商服务机构分别与汕头市投资促进局签署协议,并依据协议开展工作。
五、本公告由汕头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商机构报名表》
汕头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