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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 2023-01-31 15:4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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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本局职能,坚持把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报纸、电台、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部门有关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依法公开部门文件、转发上级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商务领域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传真等方式接收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按申请公开信息的业务性质、范围分解至相关科室办理,并全程进行跟踪协调,确保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2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多形式推动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扩大政务公开的信息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最新文件通知、惠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业务。2022年,“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2881条信息,订阅人数达274970人。其中,“汕头欢乐购消费券”和“汕头电商年货节”有关信息受到高度关注。答复“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市民咨询信息40条(其中,建议0条,求助3条,咨询19条,投诉17条,举报1条)。认真落实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由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8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文公开。

      (四)做好重点政务公开建设。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以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公布部门权力清单、依法行政情况。二是公布部门及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对列入公示目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双公示”。四是定期发布汕头市消费市场运行分析。

      (五)持续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配合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网站优化整合程度显著提高,网站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全面,创新管理和协同共享的建设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管好用好“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在政企互动力度上还有提升空间。一是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发布权威政策,精准做好解读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栋外经贸大厦10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931866)。


    附件:汕头市商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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