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汕头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汕府办传〔2018〕68号)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规划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纲要》《规划》的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任务的落实,我局按照省发改委与省商务厅关于“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和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过去的逐案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制。实行网上全流程备案管理,大大简化了外商投资的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办事“0次跑动”,真正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到了实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反映良好。
(2)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对标提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事项办理时限对标提速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动落实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速赶超厦门的工作,将列入对标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面压缩办理时限,经过4次提速,2018年7月,我局列入对标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已进入全省前三名。
(3)做好“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结合公共服务应用,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梳理形成《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权力实施清单》,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要素“十统一”,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截至2018年9月,我局有85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15项行政许可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办事深度三级),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100%,超过了70%全流程办理率的考核要求;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 1 次的事项15项,100%事项到场不超过1次,超过了82%到场次数不超过1次的考核要求;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的事项15项,100%实现零次跑动,超过了12%零次跑动的考核要求。
(4)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2018年9月,我局根据《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法定权责和“三定方案”,对《2017年汕头市商务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新的权责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将涉及的75项权责事项分为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检查(2项)和其他事项(7项)四大类,在汕头市政府、本局门户网站“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专栏”中向社会公布。
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1)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我局重视对重点企业的反垄断普法宣传,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参加省商务厅召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会议,并发放《反垄断法及经营者集中相关知识问答》《企业申报经营者集中工作指南》,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基本程序和要领,适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协调服务。2018年4月26日,根据省商务厅文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普法宣传会议通知》(粤商务反垄函〔2018〕9号)的要求,法规科派员并带领我市4家重点联系服务企业代表前往广州参加省商务厅召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普法宣传会议,系统学习我国《反垄断法》和经营者集中配套法规,规避企业投资并购中的反垄断法律风险,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2)做好经营者集中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我局主动配合省厅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案件的调查,跟进本市重点企业经营者集中动向,督促企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服务联系机制。2018年9月,根据省厅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经营者集中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反垄函〔2018〕16号)的内容,我市共有10家企业被确定为2018年度经营者集中重点企业,法规科按照要求,立即通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的相关材料并收集上报省厅,积极配合省厅做好经营者集中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推动建立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协调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汕头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意见》(汕府办〔2012〕19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须经过论证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定和公开发布等四个流程,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号、统一发布,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供各科室遵照执行。
2.按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
2017年度,我局制定了1个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汕商务法〔2017〕8号、汕商务规2017001号)。该文件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我局权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局权责清单中总共59个行政处罚行为按八个业务《基准》分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种轻重等级,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处罚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程序,经由相关科室制定《基准制度》初稿、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局法规科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内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送市府办公开科统一发布等环节,并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设定文件有效期为5年,于2017年10月9日在《汕头日报》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专栏上发布。
3.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7〕61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两批次共清理了17个文件,其中,建议保留的有4件,建议废止的有8件,建议宣布失效的有5件,没有建议修改的文件,并形成《市商务局文件清理报告》(汕商务函〔2017〕246号)按时上报市法制局。2017年7月,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废止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汕府法治办函〔2017〕63号)的要求,我局清理出一个于2013年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汕头市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已按要求上报情况并标注“失效”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4.着手修订《电商促进法》
自从我市被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以来,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已经无法满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为更好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已建议启动对该《办法》的修订,并于2017年8月13日报文给市府办(法制局),申请将该《办法》的修订列入我市2018年立法计划,2018年6月《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列入汕头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2018年7月我局发文《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汕商务函〔2018〕158号)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汕头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有关商协会和汕头市电子商务专家组成员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目前,有关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
5.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建立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1月,我局印发《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汕商务法〔2018〕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商务法〔2018〕3号),建立完善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2)建立自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我局各科室分别负责本科室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对照《意见》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法规科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查。
(3)做好政策措施审查工作。一方面做好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各科室在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切实做好自我审查工作。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补审,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与原文稿一并存档备查。另一方面开展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对2017年1月1日前制定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废除或者调整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18年5月,我局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96号)、《关于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8〕25号)要求,对目录清单中由我局代拟稿的《关于印发<促进汕头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8个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审核,经审查,8个文件皆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我局按时上报清理意见,建议继续保留这8个文件。2018年6月,按照市发改局《关于报送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情况的函》(汕市发改函〔2018〕945号)的要求,我局在前期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科室对需要清理的政策措施再次进行梳理,并填报《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经统计,我局2018年1月15日前印发的政策措施(包括代拟稿)需要清理的数量为10个,保留数量为10个 ;2017年以来审查文件数量为6个,审查后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数量为6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局网站“决策公开”栏目的建设
2017年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目录》,包括10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局网站各类板块和“汕头市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和“汕头市议案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等平台的互动信息,同时利用电子查阅设备、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复处理和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2017年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汕头商务”,及时快速推送商务动态信息,效果显著。
2.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
我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局日常业务合同、重要文稿也经由局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把关审核。
(1)制定《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过程。经由科室制定基准制度初稿、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局法规科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内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送市府办公开科统一发布等环节,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
(2)编制《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过程。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牵头委托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编制《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通过《关于征求<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向汕头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收集汇总形成《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修改意见汇总表》。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及时将采纳情况和理由进行说明,并对《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2017年12月13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该《规划》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认为:该《规划》完成了项目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了验收标准要求。2017年12月18日,我局法规科对《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没有发现《规划》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2018年1月15日,我局将《关于审定印发<汕头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请示》送市政府进行审定。2018年2月11日第十四届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规划》。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人员名单公示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汕市法〔2017〕3号)和《关于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市法函〔2017〕12号)》,将我局新持证的27位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重视执法制度建设
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2017年10月9日,在《汕头日报》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了《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局权责清单中总共59个行政处罚行为按八个业务《基准》分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种轻重等级,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自由裁量权标准在各科室的日常执法过程中得到了切实的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3.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
2017年4月19日,我局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通报2016年度依法行政实地考评情况,对2016年度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针对依法行政实地考评的扣分项,制定《汕头市商务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完善方案》,落实相关科室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和完善,并启用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过程格式文本,力争提高下一次考评的成绩。今年我局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各科室提高了对考评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注重日常工作中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重视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的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等问题。
4.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汕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建立《汕头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汕头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创新了管理方式,规范了行政行为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的原则,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依托“汕头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汕头市网络问政平台”“信用汕头”和“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1.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及工作分工的变动,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统筹做好部门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我局出台了《汕头市商务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等渠道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按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既能够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2.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2018年8月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归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管理,在网页设计、访问友好、媒体演示等方面更新升级,提高网站安全和技术维护保障。根据行政职能和工作需求,开设“双公示”专栏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信息供公众查询;开设“无障碍平台”“政府网站找错”“一键转发分享”等项目,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高商务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服务能力。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我局认真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行政权责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以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公布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政情况。二是公布部门及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对列入公示目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双公示”。四是公布每月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表及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3.开展政策解读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完善最新相关政策的解读。我局认真组织和管理好局网站的问政版块和“汕头市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和“汕头市议案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等平台的互动信息,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及时对网络问政进行回复解答,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建议及时给予处理和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每年度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发布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政策信息、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2017年通过“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共158条,编印《商务信息专报》164期。通过“汕头网络问政平台”答复市民咨询事项共15条;答复“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市民咨询信息2条;回复局长办公信箱咨询信息1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7年由我局承办的2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文公开。2018年承办的议案提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公开发布。同时,借助《南方日报》《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等信息。2017年,主动向市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文件45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增设了政策法规科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较好地健全了行政应诉工作机制。2016—2018年度,我局行政复议的案件数量为0,不存在经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履行后仍不履行的情况。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为确保本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能,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违法行政受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举报箱,在局网站上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受理科室等监督投诉举报受理的方式。2016—2018年度,我局没有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
我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本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分别于2017年8月、2018年1月向市人大报送《上半年汕头商务工作情况汇报》和《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书面汇报材料。2017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人大询问和质询。我局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度没有涉及我局的议案。2018年度我局办理会办议案1个。2017年度我局的提案有7个,其中主办提案2个,会办提案5个,属重点提案2个。2018年度办理提案10个,其中主办1个,分办2个,会办7个;属重点提案议案8个。所有主办、会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我局均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其中由我局主办的3个提案,提案人均反馈满意。
2.积极配合检察、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我局按规定配置了“两法衔接平台”专用电脑,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并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度我局没有需要移送的案件;2017年度,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小金库”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制定计划,举办培训
为了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按照年度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会议研讨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按计划推进各项学习开展。同时,还走出去请进来,邀请市法制局专家对我局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进行法制专题培训。通过法制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我局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深对履行职责所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的理解,明白了行政执法过程所必须遵循的有关程序,规范了行政执法卷宗的文书格式等等,收获不少。
2.近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我局也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1.落实工作机构、机制
自2013年1月成立以来,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015年,局增设政策法规科,加强了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法律顾问机制方面,我局自1995年以来聘请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的温武拥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和修改我局的相关经济合同、商务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目前我局已形成了“领导小组指导、法规科牵头、各科室按责职配合落实,辅以常年法律顾问把关”的整个工作机制,确保法制工作落实到位。
2.领导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2017年5月8日我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落实“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完善方案”,会议由党组成员王民山主持,局长刘文华参加会议并就如何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指示。2017年7月12日,局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规科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审核《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为规范我局权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制度保障。
3.对外公开法治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府法治办函〔2016〕62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的要求,我局按时形成2016年度、2017年度《汕头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汇报,并且在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版块向社会公开。
(十)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4月10日,我局接到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部考核有关情况的函》,根据反馈问题,我局报送了《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部考核有关情况的复函》,对三项未得分事项提出复核申请,并附有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2018年7月2日,接到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依法行政考评扣分项目,找差距补短板,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完善方案》,对照评分标准,分析扣分原因,切实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分工到各个责任科室进行整改,并列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三个注意事项。同时督促各科室对2018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范完善,注意日常工作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力争提高2018年度的考评成绩。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按照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查漏补缺,整理完善有关档案资料。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双公示”工作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工作。同时,将针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短板,做好内部制度的完善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请示沟通,尽量做到一步到位,以促进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市编办、市行政办的牵头下,及时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相关信息,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一趟,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近期,将邀请市法制局领导到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