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力为汕头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等,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局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大会,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会,邀请汕头市委党校专家学者为局干部职工作专题报告,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推进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加强对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法治工作的职责使命,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楚雄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商务行政职能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我局权责清单,梳理全市商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统一规范;持续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办事标准和审批程序,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打破“玻璃门”“旋转门”,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资企业信心。2023年我市新增外资项目59个,实际利用外资5.5亿元,同比增长184%。外资增速全省第一。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力行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简政放权措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做好重心下移事项承接工作,重心下移一批事项至区(县)实施;积极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推动开展涉企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汕头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商务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力度;持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2023年,我局联合市市监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0次,抽查企业18家,涉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外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商务领域内容。三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目前,我局22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已申请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大厅,推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2023年,我局(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7件,其中即办件47件,办结率100%,所有办件均实现办事零差错、服务零投诉、办件零违规。
(四)高效开展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印发《汕头市商务局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办法》,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商业服务企业专职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局党组领导挂钩区(县)服务、定期实地走访工作机制,深入区县、企业了解我市商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困难诉求。2023年,我局累计实地走访重点企业125家(次),助力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诉求问题72项。
三、健全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制度
(一)认真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清理与新《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起草了《汕头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支持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评定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均已按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完善商务领域行政决策机制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党组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决策施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在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核机构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3年,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汕头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8)》,均已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要求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
(三)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2名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草拟、修改和审查有关合同,并就我局日常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2023年法律顾问共协助我局审核122份合同协议。
五、加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一)深化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整合市、区(县)市场监管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将商务主管部门承担的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移交至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并建立健全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推动实现行政执法线上线下智慧联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汕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汕头市商务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等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并公示95个行政许可案卷信息、69个行政检查案卷信息,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认真落实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开展全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目前我局已有4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落实《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复议规定》,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确保群众诉求在限定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2023年,我局收到12345便民热线反馈的群众诉求29条,均已及时回复处理,到期办结率和回访满意率高。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汕头市商务局机关合同管理规定》,梳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提案议案35件,其中议案4件,提案31件,主办的有11件,会办20件。所有主办、会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我局均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积极配合巡察机关、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逾300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和回应企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
八、高效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普法工作的责任机制。贯彻落实《2021-2025年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3年汕头市商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和规范程序,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推动制度化常态化学法用法。落实《汕头市商务局学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办事;强化全员学法用法,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培训和学法考试,2023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和优秀率实现100%,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局党组成员主讲的“行政合法性审查暨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会;认真开展2023年广东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汕头专场活动,邀请市律师协会和外经贸企业代表参加由北京市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主讲的“企业涉外业务合规与涉外商事纠纷处理”专题培训会;安排律师服务团队上门为3家企业开展合规体检,就企业开展涉外业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推动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律师法律服务供给的精准对接,实现“送法暖企、送法惠企”。
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3年,我局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局普法形式主要以现场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治培训讲座、推送图文信息等方式为主,普法宣传活动的创新力度不够,普法宣传形式的有待持续丰富;在普法宣传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引导外经贸企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健全贸易风险防范应对机制、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较少,法治专业人才力量仍难以满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人才队伍建设尚需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谋划发展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了解不深,有时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合法性审核意识不强等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培训力度,确保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流程合法合规。
十、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学好用好涉商法律法规,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队伍,争取提高专业法律工作人员比例,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其他涉商法律法规,并利用各类重大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推动实现与企业、公众之间的互动式服务式普法。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动提升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的应用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