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华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过问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亲自协调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一是坚持以理论武装引领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的第一议题。二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亲自到党支部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讲好党课,适时邀请领导或教授学者上好党课或授课培训。开展主题党日、联村共建等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和种类多样的系列活动,全面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六是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七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八是自觉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落实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压减权责清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废止以及机构改革等相关情况,我局积极梳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的内容,压减权责清单。调整前,我局权责清单有75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检查(2项)和其他事项(7项);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有13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检查(1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事项(6项),大幅压减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幅度达到了83%。
2.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省发改委与省商务厅关于“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和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推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保障开放举措有效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从去年40项,减少到现有33 项,压减了17.5%。
(三)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自2013年实施以来,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年来电商发展迅猛,《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的措施已经滞后,再加上国家电商法的实施,以及市级资金管理办法对扶持资金管理的新规定,前期我局牵头对《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进行修订,已无法满足各方规定要求。2020年10月20日,我局召集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电商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研究有关《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的处理意见。经会议研究决定,建议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扶持措施,继续保持对我市电商发展的促进和扶持。10月29日,我局发函有关单位,商(协)会、企业征求《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废止的意见,各单位答复没有不同意见。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党组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后,于11月30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申请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的请示》。
2.依法制定部门规章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汕市常〔2020〕31号)下发后,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委托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进行编制,拟定了《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初稿)》,当前已进入修订阶段。待修订后,将征求各单位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要经过论证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定和公开发布等四个流程,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号、统一发布。2020年度,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4.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中涉及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义务的条文进行研究,梳理后没有发现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为民法典有效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
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目录》,包括10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2020年,我局起草了两个政策措施,均已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与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满之后,我局重新聘请了广东璟宏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该所指派三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壮大我局法制审核力量。全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审核了23份合同协议。
(五)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发〔2018〕18号)《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头市商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汕市办〔2019〕47号)和市编委《关于转发<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机编发〔2019〕123号)规定,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按要求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拍卖、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对外劳务合作等53项行政处罚事项移交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明确移交之后新出台的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职权按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我局《关于移交商务执法有关职责的函》后,积极配合做好移交工作,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认领了划转事项。
2.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12月,我局已有39名人员通过了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信息已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19〕677号)部署及“三项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建立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目前,我局已购置了2台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以及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应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公示平台账户人员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截至12月16日,我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并公示了57个行政许可案卷信息、2个行政检查案卷信息和8个“双随机”抽查案卷信息,并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有力地促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推广应用。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汕头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编制“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有980家企业,执法检查人员库共有39人。三是更新《汕头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等五个事项,明确了抽查的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频次等,创新了管理方式,有效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进展、规范了行政行为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20年,我局开展了8次双随机抽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制定了《市商务局行政复议规定》,明确综合法规科为行政复议机构,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2020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度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51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49件,主办的有10件,会办39件。所有主办、会办的建议和提案我局均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
2.积极配合检察、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按规定配置了“两法衔接平台”专用电脑,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并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度我局没有需要移送的案件。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制定计划,举办培训
先后制定了《汕头市商务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汕头市商务局学法制度》和《汕头市商务局2020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学法作出工作部署。12月,我局将邀请专家举办2场法治专题培训,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解读、答疑解惑,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民法典》,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各党支部也纷纷开展《民法典》学习。二是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班。今年7月份,我局积极响应市司法局的号召,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其中参加主会场听课的有1人,参加分会场听课的有50人,课后视频听课8人,共59人参加本次民法典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59人参加学法考试。四是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我局制定了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项目表,通过明确普法内容、对象、目标、具体举措以及责任科室,落实《民法典》的宣传责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执法人员未在《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并发布执法信息。
(二)行政执法案卷书写个别要素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公示,狠抓落实《汕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二)加强学习《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善我局执法信息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