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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6年“寻味汕头·发票有礼”月度大奖开奖活动公告(第三期)
  • 2026-10-30 11:5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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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餐饮市场消费活力,引导消费者在餐饮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引导餐饮经营主体规范涉税开票行为,根据《2026年汕头市餐饮发票抽奖活动方案》(汕商务秩函〔2026〕11号)相关规定,市商务局将组织开展“寻味汕头·发票有礼”第三期月度大奖开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奖时间

      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奖项设置

      本次月度大奖共设置3个等级奖项:

      一等奖10名:800元;

      二等奖30名:700元;

      三等奖80名:600元;

      每期具体中奖名额、各档位配比根据当月有效发票数量、绩效指标约束动态调整,本次月度大奖共设置中奖名额120名。

      三、参与范围

      (一)发票开具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发票。

      (二)参与发票范围

      1.活动期内,个人消费者在汕头市餐饮行业商户消费,开具的真实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发票),单张价税合计金额须达到100元及以上,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2.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含)期间已经上传至云闪付平台“寻味汕头·发票有礼”活动端口,经系统核验通过的发票。

      (三)下列发票不得参与兑奖

      1.已作废、或红冲的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5.受票方未实名的发票;

      6.补开活动期前的发票;

      7.预付卡、储值卡、充值类等不征税发票;

      8.同一笔消费恶意拆单发票;

      9.疑似虚开、高频大额、异常商户发票;

      10.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11.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开奖方式

      本次月度大奖采取公开随机摇号方式抽取中奖名单,全程由公证处现场监督,全程留痕、可查可溯,接受社会监督。抽奖数据经清洗核验、剔除异常票据后提交公证处核验使用。

      五、结果公示及兑付

      根据《2026年汕头市餐饮发票抽奖月度大奖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同一实名认证用户每期月度大奖最多中奖1次;摇号执行同一用户去重,同一用户只保留最高一档中奖,其余名额失效。

      抽奖结束后,依规剔除同一用户多次中奖重复名额后,中奖名单将在汕头市商务局官方平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有效中奖用户统一兑付奖金至云闪付账户。

      中奖发票将在活动期间不定期核验,若发现红冲、违规开票等情况,中奖资格自动作废。已中奖红冲发票需退回该发票即时抽奖和月度大奖中奖金额。个人消费者对已参与我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发票进行红冲累计达到3张的,永久取消其参与此次活动的资格。对于恶意套利、虚假开票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亦将取消相关人员参与活动的资格。

      特此公告。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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