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调整2026年汕头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品类的公告
  • 2026-09-30 11:0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14号),我局于2026年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根据最新工作指引,现对活动内容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一、调整内容

      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和广东自主实施产品予以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0类产品予以补贴: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1.智能门具(含智能门锁、智能猫眼);

      2.智能打印机(含家用3D打印机);

      3.智能影音设备(含智能显示屏、投影仪、智能音响、智能耳机);

      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5.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6.全屋智能设备(含全屋智能主机、智慧家庭服务器、智能开关、智能网关、智能插座);

      7.智能清洁设备(含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智能洗地机、智能吸尘器);

      其他自主补贴品类:

      8.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9.烟机灶具(含套装);

      10.厨房家电(含净水器、饮水机、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烤箱、微波炉、空气炸锅)。

      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须为2级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活动流程和要求参照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