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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汕头市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第四批)审核情况及第一批不符合拨付要求情况的公示
  • 2026-07-10 21:4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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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16号),我局于2026年在汕头市范围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现将2026年汕头市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第四批)审核情况及第一批不符合拨付要求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验,2026年汕头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第一批次中1位消费者申报材料中新车车辆未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根据《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汕头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商务建函〔2026〕6号)“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汕头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的规定,该申请人不符合补贴拨付要求,取消其资格,相应补贴不予拨付。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市场规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用于补贴申请的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同一新车只能在各类政府补贴中选择申领一次补贴,不得与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汽车优品消费券)重复申请。

      【温馨提示】为提高资金拨付成功率,请各消费者确保已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为一类卡且可接受转账金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1日至17日(共7天)。

      联系方式:0754—88931890、8885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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