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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汽车优品消费券)第六批审核情况及第五批批次不符合拨付要求
情况的公示
  • 2026-03-05 17:3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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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局组织开展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汽车优品消费券),现将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汽车优品消费券)第六批审核情况及第五批批次不符合拨付要求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验确认,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汽车优品消费券)第五批批次,存在1位申请人在公示后、拨款前经市公安局核验结果显示车辆已转出且未登记在其本人名下。根据《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汕头消费券)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规定,该申请人不符合补贴拨付要求,故取消其资格,相应补贴不予拨付(详见附件2)。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市场规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同一辆新车只能在各类政府补贴中选择申领一次补贴。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共7天)。

      联系方式:0754—8885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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