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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项目的公示
  • 2025-05-21 18:2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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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8931893    



      汕头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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