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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头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5-03-28 14:5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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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扎实推进汕头老字号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汕头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0年第277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5日。

      二、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ststj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汕头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传真:0754-88931832;

      (二)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市场秩序调节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头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三)联系电话:市场秩序调节科 0754-88931832。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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