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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汕头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 2025-02-19 18: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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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1号),在汕头市范围开展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头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25年度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智能办公本和平板类学习机等)、智能手表手环(含智能儿童手表等)进行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补贴一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二)补贴总金额

      资金来源为上级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具体以最后下达金额为准,实行总量控制。

      四、补贴发放方式及规则

      (一)消费者资格核验及领券。通过活动平台链接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消费者资格核验系统,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消费者通过活动页面申领的相应品类资格券。

      (二)补贴方式。采用支付立减的方式,消费者成功申领资格券后通过活动平台等支付渠道到参与活动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销售企业进行消费支付,取得开具地为汕头市销售发票的个人,可享受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活动补贴。

      (三)完成交易后,由企业协助消费者上传相关材料至补录平台,包括:

      (1)所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的发票;

      (2)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购买支付凭证(交易小票截图)、新产品照片、新产品购买支付凭证(支付界面截图);

      (3)提供SN码、IMEI码等关键信息,用户验机并注册激活系统等照片,参与企业留存用户和机器台账信息备查。

      参与活动企业需认真审核以上核销材料并妥善保留,逐笔登记台账,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参与活动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销售企业提交结算确认函、以旧换新信息台账(附件)、发票清单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和第三方承办方,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同步审计,经审计核定后确认补贴资金。

      为减轻企业垫资压力,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由市商务局负责定期分批将活动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四)补贴参与规则

      1.活动期间,购买人每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最多可享受一次消费补贴,共计最多享受3次消费补贴,先到先得,项目补贴资金补完即止。每张消费券仅能用于购买新的单件(台)产品,每个支付立减的消费补贴的订单仅含单件(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

      2.获得政府补贴的活动商品须每个品类的商品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产品销售价格以先使用企业优惠补贴后的含税价格为准,不含安装费、辅料费等附加费用,发票备注产品69码、SN码、IMEI码、交易订单号等信息。补贴对象、销售发票中的购买人名称(即发票抬头)、支付账户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3.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直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线下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销售企业需指定本次活动专用收款设备进行收款,实现补贴资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销售企业应核定购买人领取活动补贴的资格,保管好专用收款设备,确保补贴资金为符合活动规则的购买人使用。

      4.购买人在领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活动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补贴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各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必须配合主办、承办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活动前组织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函,保证按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参与企业和补贴对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参与企业不能获得先行垫付的不符合要求的补贴资金部分。

      (二)主办单位通过聘请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组织发券平台等方式对参加活动商户进行全过程监管,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补贴资金核销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黄牛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加活动的商户监管,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如发现参与企业或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主办单位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国家、省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有新的工作要求,按国家、省政策执行。本方案由汕头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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