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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汕头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 2025-02-19 18:1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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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0号),在汕头市范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头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25年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已纳入国家明确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产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新扩围的产品和线上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有序组织实施。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进行补贴。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为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进一步刺激消费,对省确认的参考品类大宗耐用家电进行补贴,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参照上述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和未参加能效等级核定的产品补贴标准按2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品类包括:消毒柜、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干衣机、扫(拖)地机器人、蒸烤箱、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煮锅、电热水壶、破壁机、除湿机、投影仪、智能移动显示屏等。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二)补贴总金额

      资金来源为上级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具体以最后下达金额为准,实行总量控制。

      四、补贴发放方式及规则

      (一)消费者资格核验及领券。通过活动平台链接到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资格核验系统,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消费者通过活动页面申领的相应家电品类资格券。

      (二)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如有)。

      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前如需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可将旧家电交售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机回收抵扣补贴应照常发放。

      (三)补贴方式。采用支付立减的方式,消费者成功申领资格券后通过活动平台等支付渠道到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消费支付,取得开具地为汕头市销售发票的个人,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四)完成交易后,由企业协助消费者上传相关材料至补录平台,包括:

      (1)所购新家电的发票;

      (2)新家电购买支付凭证(交易小票截图)、新家电照片、新家电购买支付凭证(支付界面截图);

      (3)如参与补贴的是电脑产品,需提供SN码,用户验机并注册激活系统,参与企业留存用户和机器台账信息备查。

      参与活动企业需认真审核以上核销材料并妥善保留,逐笔登记台账,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结算确认函、以旧换新信息台账(见附件)、发票清单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和第三方承办方,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同步审计,经审计核定后确认补贴资金。

      为减轻企业垫资压力,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由市商务局负责定期分批将活动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五)补贴参与规则

      1.活动期间,购买人每类家电最多可享受一次消费补贴,先到先得,项目补贴资金补完即止。每张消费券仅能用于购买新的单件(台)家电,每个支付立减的消费补贴的订单仅含单件(台)家电。

      2.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直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线下家电销售企业需指定本次活动专用收款设备进行收款,实现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应核定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保管好专用收款设备,确保补贴资金为符合活动规则的购买人使用。

      3.获得政府补贴的活动商品须每个品类的商品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产品销售价格以先使用企业优惠补贴后的含税价格为准,不含安装费、辅料费等附加费用,发票备注产品69码、SN码(如有)、支付订单号等信息。补贴对象、销售发票中的购买人名称(即发票抬头)、支付账户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4.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补贴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各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必须配合主办、承办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活动前组织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函,保证按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

      (二)主办单位通过聘请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组织发券平台等方式对参加活动商户进行全过程监管,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补贴资金核销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黄牛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加活动的商户监管,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如发现参与企业或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主办单位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鼓励个人消费者和企业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举报非法拆解废家电行为。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收集旧家电回收的有关数据,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五)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

      如国家、省对家电以旧换新有新的工作要求,按国家、省政策执行。本方案由汕头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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