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的工作通知,明确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时间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即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汕头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消费券活动,我局将根据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前期垫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照第一轮消费券活动的补贴标准进行结算;
二、对符合追溯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补齐补贴资金差额,请汽车销售企业于11月1日前协助收集个人消费者的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和银行借记卡(1类银行账户、正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申请人签名),并填写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时间追溯信息表。信息表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stjxjsck@126.com,纸质盖章版交至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客户经理。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市场规建科,联系电话:88857323;建行汕头分行服务热线:8846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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