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我市于2024年9月9日至12月31日开展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根据上级最新工作指引,对活动内容作出以下调整:
一、调整内容
自2024年9月15日起,不要求收旧才能购新,不要求提供旧家电收旧凭证。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活动要求
鼓励消费者继续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各参与活动的家电企业要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要具有收旧服务能力和渠道,督促收旧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及时收集旧家电回收的有关数据进行上报,配合主办、承办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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