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的通知
  • 2024-01-10 15:2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始接受应对贸易摩擦2024年度项目资金的申报(支持时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间裁决的案件,包括新立案和复审案件)。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需对辖区内涉案企业提交应(起)诉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加具意见。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贸管科 梁超、许智航 联系电话:88931883)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