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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第二次会议第2023022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 2023-11-17 17:4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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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20230068

    致公党汕头市委会:

            关于《关于建设汕深组合港,打造粤东航运枢纽港的提案》(提案第20230220号)收悉。经综合汕头海关、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前谋划做好准备

            2021年5月,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汕头海关、汕头海事局、市交通局、潮阳边检站、市港航事务中心、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召开座谈会,探讨“汕头广澳—深圳蛇口”组合港项目可行性。7月,提请市政府函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协调落实“汕头广澳—深圳蛇口”组合港。8月,市政府函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汕头广澳—深圳蛇口组合港”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协调汕头海关、深圳海关推动该项目发展,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各经营单位积极做好组合港项目准备。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对广澳港区码头操作系统及区块链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相关驳船公司积极完善视频监控设备,并向海关备案。

             2022年,市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局、市监局,汕头海关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商务〔2022〕29号),其中“五、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便利化(二十)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监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拓展‘湾区一港通’‘湾区组合港’项目覆盖范围至汕头港口,推动外贸货物可在汕头港口完成通关手续。汕头海关研究起草《海关支持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发展若干措施》(建议稿),提出十项、20条海关支持汕头发展的措施,其中包含支持汕头港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港口,开展“大湾区组合港”等创新业务的建议措施。并多次向海关总署有关司局和广东分署汇报沟通,积极推动组合港业务在省内海关复制推广,争取将汕头港纳入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范畴。

             二、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驻汕口岸查验单位和市各相关单位支持配合下,2023年6月16日“广澳-蛇口组合港”试运行。组合港项目依托区块链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汕头广澳港区和深圳蛇口港之间港口信息互通、共享港区代码和海关监管互认,形成“两港如一港”的一体化操作,货物全程只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大大提高了通关时效,节省了企业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

            三、下一步计划

            市商务局(口岸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创新业务模式,大力提升口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汕头口岸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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