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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 2023-11-10 18: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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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8931893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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