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集装箱货源向汕头港广澳港区聚集,鼓励和扶持港航企业在我市扩大集装箱运输业务,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2023—2025年度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0年第277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
二、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stdzpor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广澳港区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建议”;
2.传真:0754-88931899;
3.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口岸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澳港区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口岸科 88931805。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