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组织开展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复核、局党组审议等程序,本次拟奖补企业367家,拟奖补资金共计5964万元。现将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补资金下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汕头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咨询投诉:市场规建科,0754—88857323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805室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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