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会展活动,培育本市会展品牌,促进会展经济发展,我局起草了《汕头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0年第277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二、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stwmk901@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
2.传真:0754-88931821;
3.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外贸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电话:外贸科 0754-88931822。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8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