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
  • 2022-06-06 18:49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贸函〔2022〕84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33号)转发给你们,该展会为广东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联合举办,展位费用为600元/每标准展位。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参展,请市进出口商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展。有意参展企业请于6月9日前将《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及《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参展企业汇总表》递交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林佳然、郑丹娱,联系电话:8893182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