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2022-04-03 17:3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秩函〔2022〕3号


    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协助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汇总企业的上报的申报材料。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在4月10日之前将有关资料一式二份报送到我局。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6日



      (联系人:市场秩序调节科 张蔚,电话:88931832,邮箱:ststjk@163.com)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