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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2022-02-09 18:2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合函〔2022〕3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支持引导我市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文件,并于3月18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我局(径送商务交流与经济合作科,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80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tswjlh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1日



      (联系人:黄燕萍、李员合,联系电话:8893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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