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函〔2021〕7号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业务
备案指引的通知
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我局牵头有关单位制定了《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业务备案指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业务备案指引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方式:郭泓 0754—889318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澄海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汕头海关、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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