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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的通知
  • 2023-04-21 14:5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函〔2023〕23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工作要求,现将《汕头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辖内企业组织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综合有关信息后,出具经集体讨论研究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后的审核意见,在《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汇总填写《汕头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汇总表》,于5月5日(星期五)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附电子版,电子版请通过粤政易发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规建科-许旖旎)报市商务局。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蓝瑶、许旖旎,联系电话:8885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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