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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21-10-28 21:3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贸函〔2021〕120号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1〕20号),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1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2021年10月25日—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2021年10月25日—11月25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申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1.品牌展位申请

      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品牌展位参展企业,以及按疫情防控要求未参加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的品牌企业,请按原线下展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2.一般性展位申请

      根据《关于第130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1〕66号),第131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保持2021年7月13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的第13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格局不改变,要求展区变动和展位数量增减的企业视为新申请企业,按程序只做小范围调整。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确认第130届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的参展企业,如果在“参展易捷通”上申请的第131届广交会展区类别及数量与第130届一致,应在线上完成公司资料确认等一系列申报录入,打印参展申请表(“参展易捷通”路径: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后,才视为确认展位。

      我局将根据新申请企业情况,对退回及违规等原因被回收的展位按程序进行分配。

      (2)第131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申报资料

      新申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参展易捷通”,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参展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国际通行的管理认证、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报送资料时间

      企业申报资料必须在展位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该申请无效。

      五、其他事项

      1.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只有在“参展易捷通”中的“企业资料”及“展位申报信息”两项均由交易团“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展位申请。而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只是完成展位申请,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为准。

      2.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3.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展品涉及刀具的企业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展品。

      4.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5.第131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暂未确定,参展企业可能需按实体展展位价格标准、网上办展提供的参展服务等缴纳相应的费用。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8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林铿、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联系电话:87223298;

      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7号广梅汕家园一期大地幼儿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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