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18〕87号)、《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168号)等要求和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我市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人选择在我市政务服务大厅或工商登记窗口办理设立登记的,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补充填报商务备案信息,经商务部门审核后完成备案手续;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并选择线上办理设立登记的,可通过登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在线填报工商登记及商务备案信息“单一表格”,分别经工商、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和备案手续。申请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可统一通过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http://qcdz.gdgs.gov.cn/)填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88489823
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88931833、88931865
汕头市商务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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