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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15-12-24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5-12-24 16:54
  • 来源:汕头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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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税区、高新区、海湾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进口企业:

    根据《广东省促进进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精神及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产字[2015]10的通知,请各局积极组织企业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贴息范围: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20159120151231期间完成进口报关和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对于201541-2015831完成进口但没有及时申报2015年第二批省进口贴息的符合条件项目,可于本次补申报。

    另本次新增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平洋岛国8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的进口也给予贴息支持。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618含当天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科技与商贸服务科。具体事项详见《申报指南》,如有疑问请与我局科技与商贸服务科联系。

    电话:8893183288931886(传真

    地址: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807

    Emailstjdb@ec.com.cn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汕头市商务局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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