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3-08-01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阿联酋)贸易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动员辖区内企业参展,请各商协会动员会员企业参展。有意参展企业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联系展会承办方咨询和报名。若有报名参展,请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备案。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