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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3-07-0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关于汕头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申报的补充通知
  • 2023-07-07 19:2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贸函〔2023〕136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汕头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说明补充通知如下:

      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一)申报材料中第1项,如参展展会一个展位面积超过9平方米,展位费请按比例折算成9平方米实际支出金额后,再按支持标准计算申请金额。

      (二)申报材料中第2项,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并点击“发送报告”后下载打印。直接点击“信息打印”提交的资料无效,不予受理。

      (三)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国(地区)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复印件须确保内容、出入境盖章清晰。如国内电子通关无边检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如境外展会举办国(地区)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盖章不清晰,请提供机票或行程单作为佐证材料。为方便审核人员审核,请在签证及出入境相关信息旁边标注,但不能覆盖相关信息。对未从我国出发抵达展会主办地的情况,请补充出入境地与展会主办地之间往返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参展人员如非邀请函上人员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提供能证明企业与参展人关系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三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凭证, 股东出境参展可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非本公司人员参展另需提供合作协议和银行流水凭证。

      (五)企业使用外币向主办方支付参展费,外币费用支出时已折算成人民币,以支出时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依据进行申报;未折算的外币费用支出按 2023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可登录国家外汇局网站查询)。

      (六)重点线下展会支持范围,需满足2个条件:一是参展企业须参加的是“粤贸全球”名单内的展会;二是组展机构须是“粤贸全球”名单内的组展单位,或是名单内组展单位的授权机构。若未满足以上2个条件,即视为一般性线下展会。

      (七)外文资料均应有对应的中文翻译,装订附在原文之后,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可视为申报无效。

      二、进口贴息项目

      申报进口贴息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除补充通知外,其他申报要求仍以《关于开展汕头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3〕131号)为准。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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