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分享到: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2-08-10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补充通知
  • 2022-08-10 19:3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贸函〔2022〕130号


    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

      除补充通知外,其他申报要求仍以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入库指南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2〕126号)附件2为准。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郭泓,联系方式:889318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高新、综保、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档案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