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2-06-06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商务贸函〔2022〕84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33号)转发给你们,该展会为广东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联合举办,展位费用为600元/每标准展位。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参展,请市进出口商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展。有意参展企业请于6月9日前将《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及《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参展企业汇总表》递交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林佳然、郑丹娱,联系电话:889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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