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1-11-24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遵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汕头市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汕文委14号)的要求,根据各区县推荐名单及上报资料,经专家组评审,拟核定汕头市北国饭店有限公司邻里中心分公司等10家餐饮企业门店为2021年度“文明诚信示范餐厅”(详见附件1),汕头市潮江楼潮菜有限公司等20家餐饮企业门店为2021年度“文明餐厅”(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 11月28日(共5天)。其中,省商务厅核定的9家“文明诚信示范餐厅”“文明餐厅”不参与本次市商务局的评选。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捏造诬告。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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