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1-05-1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21〕9511号),我局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汕头国际孕婴童产品博览会专项资金,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5月2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均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8931822、8893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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