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1.27亿元,与上年持平。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21.61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66亿元。聚力“以贸促工”,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增长4.8%,其中,化工产品批发业、西药批发业、煤炭制品批发业销售额分别增长8.3%、5.4%、21.7%。文旅活跃带动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人数增长31.4%,酒店、民宿和潮汕特色餐饮小吃等服务消费保持热度,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长5.5%。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3.7%、15.2%;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1.6%。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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