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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4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的通知
  • 2024-07-18 18:5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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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将于8月16—18日在广州举办。为贯彻落实全省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支持各地优质产业带与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等资源深度对接,有效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省商务厅决定对经各地市审核推荐的2024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汕头市内注册经营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型、交易型、服务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带企业等。不得支持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服务实体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获支持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调查。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对经我市审核推荐企业参加2024中国(广州)跨境

      电商交易会的标准展位费用给予支持,不含展位布置和特装费用。

      (二)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市场价格14800元/每标准展位,含基本展具配置,18平方米以上可申请双开摊位,不额外收取双开口费用。

      (三)单个企业获得支持的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4个。

      (四)优先支持本地优质产业带企业集中参展。

      (五)优先支持本地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组团展示本地跨境电商生态。

      三、申报条件

      (一)在汕头市内工商注册、有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持续经营2年以上且实际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

      (三)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生产、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申报材料

      (一)《2024跨交会展位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四)企业相关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要业绩、产品特色;近2年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情况等(相关要求见附件4)。

      (五)2022年7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跨境电商交易额、跨境电商相关业务收入的佐证资料。例如: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或独立站交易数据截图、银行或金融平台收入流水、供货合同或协议、转账凭证等(服务型企业还需提供与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申报材料内容按以上顺序编排,附目录,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按A4纸规格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推荐。各区县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9日(星期五)前出具审核推荐表(附件5),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后续协助企业对接展会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落实布展、参展事宜。

      (二)认真组织参展观展。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企业参展观展,严禁转卖展位、严禁安排无关人员参展观展、杜绝展位长时间无人值守等行为。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林虹,电话:0754-889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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