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马文田同志关于加快发展跨境结算,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的指示要求,加快建设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称:汕头综试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下称:人行汕头市中支)制定了金融支持汕头综试区建设九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二、允许跨境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通过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或个人储蓄账户办理贸易外汇资金收付、结售汇,无须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凭合同及物流公司出具的运输单据等商业单据办理贸易外汇资金结汇。
三、支持我市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银联网络和通联支付等)在政策框架内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四、支持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便利化。
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银行接入平台服务企业,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
六、支持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全口径融资政策从境外借入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八、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帮助企业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九、支持我市有申请非银行支付机构牌照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下来,我局将联合汕头保税区,市金融局,与人行汕头市中支一起,做好政策宣讲,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使用政策,享受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