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2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告》(会业字〔2016〕24号),第120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31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6年5月1日-20日)
二、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点击“参展易捷通”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
(一)品牌展位申请
属第11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0届品牌展位申请;如放弃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我局;逾期未在“参展易捷通”确认品牌展位,系统默认为自动放弃。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同时须向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展位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批准证书、海关自理报关证、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展位推荐和安排
1、推荐
市进出口商会根据《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评分项目及标准》(另文通知)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评分,然后向我局提交推荐方案。
2、安排
我局对市进出口商会的推荐方案进行审核,根据参加广交会的资格条件,将拟分配展位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若规定时间内无异议,我局在综合平衡后,进行相应展区展位安排。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参展的企业须于5月31日前将有关申请书面资料递交市进出口商会。商会收集企业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评分、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同时在“参展易捷通”给予“审核通过”。无递交相关申请资料的企业不予“审核通过”。
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1304房
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林扬 联系电话:88931835
2、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只有在“参展易捷通”中的“企业资料”及“展位申报信息”均由交易团“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展位申请。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后,展位安排结果以我局通知为准。
3、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时,需先在"我的当届展品"添加相应的展品类别,才能在"展位申请"中选择展位相应的展区、填报具体的产品信息。自第119届起,每个申请展区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不限种类),上传产品将作为企业获得展位及位置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填写。
请各企业在申报特装展位时,均需注意选择绿色特装,否则不予受理。
4、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69号)要求,第120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100%,所有特装展位参展企业必须在120届实行绿色特装。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
2.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评分项目及标准(另文通知)
以上附件请登录市商务局网站和汕头市进出口商会网站广交会专栏下载。
2016年5月9日
抄送: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