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4〕19号),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4年5月12日开始,请各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企业,按如下通知要求申报参加第116届广交会:
一、展区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
增设新能源展区;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与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
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展区。
第二期:
增设宠物用品展区;
取消土特产品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二、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2日-2014年6月15日
(品牌企业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展位申请程序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属第115届广交会品牌企业,暂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申报第116届品牌展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其中,涉及第116届合并、重组或新设的展区,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按以下办法申报:
1.原属“计算机及通讯产品”、“电子消费品”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申请;
2.原属“小型机械”、“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重组后的对应展区申请;
3.原属“电子电气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新能源范畴,请按“新能源”展区申请;
4.原属“家居用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宠物用品范畴,请按“宠物用品”展区申请。
“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4个,“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2个。
(二)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本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格局将基本维持第115届不变,原第115届参展企业申报第116届广交会展位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新申报企业请于6月10日前将展位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批准证书、海关自理报关证、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境外展会参展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送所属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市直新申报企业将相关资料送市外经贸局外贸科。
各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6月13日前按规定完成对新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推荐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局通知为准。
(二)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三)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四)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另,自2013年起,企业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如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不得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直至确证其有该展区类别的出口额为止(特指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敬请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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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4年5月8日
(联系人:林铿、黄坤宏,电话:88931822,传真:88931821,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
信息来源:局外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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