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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2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19-05-21 09:21
  • 来源: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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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2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937号),第12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9101519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9102327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91031114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展品目录详见“参展易捷通”系统中展位申请选择的“参展展品范围”。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2019515日—615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9515日—65日)

    四、展位申请程序

    第一步,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第二步,请申请参展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向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展位申请表、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申报多个展区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批准证书、海关自理报关证、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企业展位申报应于615日前完成上述第两个步骤,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该展位申请无效。

    我局将根据《关于第126 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201961号)对本届广交会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本次评审将依照申请参展企业2018年的出口额、综合评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只有在“参展易捷通”中的“企业资料”及“展位申报信息”两项均由交易团“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展位申请。而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只是完成展位申请,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为准。

    2、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69号)要求,第120届广交会起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100%,所有特装展位参展企业必须实行绿色特装。请各企业在申报特装展位时,需注意选择绿色特装,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第126 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2019〕61号)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3.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

    以上附件也可登录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主页(www.st3d.com)广交会专栏下载。

    汕头市商务局

    2019520

    (联系人:市商务局林铿,联系电话:88931822市进出口商会黄坤宏、林扬,联系电话:87223298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珠池港区3号航天卫星大厦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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