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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7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24-11-08 08:4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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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经发局、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4〕1089号),第137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7届广交会计划于2025年4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

      线下展:

      第一期:2025年4月15—19日

      第二期:2025年4月23—27日

      第三期:2025年5月1—5日

      二、展览内容

      共设置55个展区。其中有意在第三期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参展的企业,按经营产品类别在对应的专业展区申请即可。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2。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1月30日。

      四、参展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1.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第137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6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7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2.一般性展位申请

      根据《关于第136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4〕104号),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保持2024年7月12日和8月28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的第13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格局不改变,要求展区变动和展位数量增减的企业视为新申请企业。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第136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确认第137届展位

      第136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如在“参展易捷通”上申请的第137届广交会展区类别及数量与第136届一致,打印参展申请表(“参展易捷通”路径: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后,才视为确认展位。

      (2)第137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申报资料

      新申请企业于规定时间内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参展申请表、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详见附件2,申报多个展区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其他公司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如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和版权证书,境内外注册商标,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到市商务局外贸科(申请资料递交要求详见附件4)。

      我局将根据《关于第136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新申请企业的展位申报情况,对本届广交会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对新增下达、退回及违规被回收等展位按程序进行分配,并制定展位安排方案。

      (3)报送资料时间

      企业申报纸质资料必须在展位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如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该申请无效。

      (4)联营参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申请线上参展、选购套餐等均可随时通过线上平台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完成。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五)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下达的参展通知为准。

      (六)“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3.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

      4.关于第136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6日

      (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林铿、林佳然,电话:88931822;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9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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